泰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(OCPB) 于2023年6月發(fā)布“個人計算機和計算機設備為標簽管制商品”的聲明。
此聲明適用于計算機和計算機設備,規(guī)范其標簽必須體現(xiàn)消費者保護法要求的特定信息,并以泰語或配有泰語注釋的外語清晰展示,以避免消費者產(chǎn)生任何誤解。但在泰國制造后出口、不在泰國銷售的產(chǎn)品則不在此標簽要求的范圍內(nèi)。
該聲明已自2023年11月1日起開始實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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