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1月11日,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(fā)布美國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。美國對進口細旦聚酯短纖(Fine Denier Polyester Staple Fiber)作出保障措施終裁,決定對涉案產品以數(shù)量限制的形式實施4年的保障措施,第一年為0、第二年、第三年和第四年每年減少配額內的數(shù)量,具體如下:
2024年11月23日至2025年11月22日為0千克
2025年11月23日至2026年11月22日為453,592千克
2026年11月23日至2027年11月22日為907,185千克
2027年11月23日至2028年11月22日為1,360,777千克
涉案產品為細旦聚酯短纖,未梳理或精梳,直徑小于3.3分特(3旦尼爾),無論是否涂層。本案涉及美國協(xié)調關稅稅號5503.20.0025和9813.00.0520項下產品。
2024年2月28日,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進口細旦聚酯短纖發(fā)起保障措施調查。
(編譯自:世貿組織官網)
原文:
https://docs.wto.org/dol2fe/Pages/SS/directdoc.aspx?filename=q:/G/SG/N8USA11S4.pdf&Open=True
轉載鏈接:http://www.cacs.mofcom.gov.cn/cacscms/article/ckys?articleId=182494&type=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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