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2月4日,歐盟委員會發(fā)布了歐盟POPs法規(guī)(EU)2019/1021的修訂草案,計劃修訂附件I中全氟辛烷磺酸(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,PFOS)及其衍生物的名稱及其特殊豁免內容。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4年1月1日(布魯塞爾時間)。
物質名稱
歐盟POPs法規(guī)附錄I中,PFOS的物質名稱描述為“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”,而PFOA的物質名稱描述為“全氟辛酸及其鹽和相關物質”。
委員會認為應遵照PFOA的物質名稱統(tǒng)一表述,以確保能涵蓋全組物質,包括PFOS/PFOA、其鹽類以及可降解為PFOS和PFOA的物質。
無意痕量污染物限值
根據(jù)歐盟POPs法規(guī) Article 4(1)(b) 規(guī)定,物質、混合物或物品中作為無意痕量污染物(Unintentional Trace Contaminant, UTC)存在的物質,可豁免相應的POPs管控條款(Article3)。
PFOS作為第一個在歐盟受到監(jiān)管的全氟烷基化合物和多氟烷基化合物 (PFAS),其UTC限值在很早以前就已規(guī)定。
在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對歐盟REACH注冊卷宗的一次篩查中,未發(fā)現(xiàn)任何物質和混合物中以雜質形式存在的PFOS。
因此委員會認為,當前PFOS存在于物質和混合物中的UTC限值(10mg/kg)已經(jīng)不符合當下管控需求。
此外,由于PFOS和PFOA的用途非常相似,委員會認為應統(tǒng)一PFOS和PFOA存在于物品中的UTC限值。
以下是歐盟POPs法規(guī)擬修訂的主要內容:
若該提案通過,意味著歐盟對于PFOS的特殊豁免限值將更加嚴格。提醒相關輸歐企業(yè):應及時關注歐盟POPs法規(guī)最新動態(tài),調整自己的輸歐產品,并做好相應的合規(guī)義務。
原文鏈接:https://www.reach24h.com/chemical/industry-news/eu-pops-pfo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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