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8月17日,美國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局(FDA)發(fā)布“關于體外診斷設備(IVD)更換試劑和儀器系列政策(Replacement Reagent and Instrument Family Policy for In Vitro Diagnostic Devices)”指導文件,取代了其在2003年12月11日發(fā)布的“更換試劑和儀器系列政策(Replacement Reagent and Instrument Family Policy)”。
2003年,F(xiàn)DA發(fā)布了關于IVD設備“更換試劑和儀器系列政策”的更新指南。當制造商將過去與指定儀器一起使用并且根據(jù)性能特征已獲批準的檢測試劑,應用到另一臺已獲批準或者所屬的儀器系列已獲批準的儀器上時,應該遵循該2003年指南描述的機制。在這一政策的指導下,當使用適當?shù)尿炞C協(xié)議根據(jù)預定的驗收標準進行評估時,如果制造商有能力維持此類修改儀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水平,則無需提交510(k)上市前通知。
為了使術語與2003年的指南以及FDA與制造商之間的溝通保持一致,在本指南中將繼續(xù)使用術語“更換試劑(Replacement Reagent)”和“儀器系列政策(Instrument Family Policy)”。在本指南的討論中,通常使用術語“檢測(assay)”而不是術語“試劑(reagent)”來更好地代表典型場景,因為目前大多數(shù)檢測都由多種試劑組成。
本指南旨在為IVD制造商和FDA工作人員更新和明確更換試劑和儀器系列政策,以促進本指南中概念應用的一致性。
此次更新的指南包括以下方面的具體的建議和信息:
●制造商在確定本指南是否適用時的初步考慮(第二節(jié));
●更換試劑的政策(第三節(jié));
●儀器系列的政策(第四節(jié));
●實例(第五節(jié));
●標簽(第六節(jié));
●制造商考慮到本指南中描述的考慮因素,確定不需要510(k)時的臨床實驗室改進修正案(CLIA)分類(第七節(jié))。
該指南包含的部分內(nèi)容:
I、政策介紹II、適用范圍
III、更換試劑的政策
A.評估測試系統(tǒng)工作原理的變化和使用適應癥的變化
A1.檢測的關鍵組成部分和基本測試原則
A2. 儀器和軟件原則
A3. 適用癥的變化
B.基于風險的評估
B1. POC檢測系統(tǒng)的其他考慮因素
C.設計驗證和/或確認活動
C1. 驗證協(xié)議和驗收標準
C2. 制造商對結(jié)果的評估
D.文件
IV、儀器系列的政策
V、實例
VI、標簽
VII、臨床實驗室改進修正案(CLIA)分類
此外,該指南還包括兩個附錄。請參閱附錄1:重要的術語,以了解本指南中使用的關鍵術語的含義。請參閱附錄2:一系列流程圖,旨在補充本指南,不應單獨使用。使用流程圖時,請參閱本指南的相應文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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