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1月3日,歐盟委員會發(fā)布(EU) 2021/1902號修訂案,就吡硫鎓鋅(ZPT)等即將生效的CMR物質,對歐盟化妝品法規(guī)(EC) No 1223/2009附錄II、附錄III和附錄V相關規(guī)定進行更新。該修訂案明確將ZPT作為禁用物質添加至歐盟化妝品附錄II監(jiān)管,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這意味著ZPT將在歐盟化妝品中被正式禁用。
吡硫鎓鋅,INCI名稱Zinc Pyrithione(ZPT),CAS號13463-41-7,目前是歐盟授權的化妝品準用防腐劑和非防腐目的限用物質,分別受歐盟化妝品法規(guī)附錄V第8條款和附錄III第101條款監(jiān)管。由于存在生殖毒性,ZPT被(EU) No 2020/1182號歐盟委員會授權條例確定為1B類生殖毒性物質,觸發(fā)了關于CMR物質禁止用于化妝品的規(guī)定。
依據(jù)歐盟化妝品法規(guī)(EC) No 1223/2009第15條要求,已被列為1A類、1B類或2類CMR的物質,禁止在化妝品中使用。只有滿足或符合第15(1)條第二項或第15(2)條第二項規(guī)定的條件,才可以在化妝品中使用,即:
(1)滿足(EC) No 178/2002規(guī)定的食品安全要求;
(2)無合適的可替代物質;
(3)用于已知暴露量產品的特定用途;
(4)考慮物質的暴露量以及其他來源的累積暴露量,尤其是較為敏感人群的暴露量,經(jīng)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(SCCS)評估認為在化妝品中使用是安全的。
SCCS在關于吡硫鎓鋅的意見(SCCS/1614/19)中表示,1%濃度的ZPT作為去屑成分在淋洗類發(fā)用產品中使用時是安全的。但是,沒有證據(jù)顯示淋洗類發(fā)用產品不存在合適的去屑成分替代物質,ZPT無法滿足CMR物質豁免使用條件中“無合適的可替代物質”的要求,因此不符合CMR物質豁免使用。基于上述原因,歐盟決定將ZPT作為禁用物質添加至歐盟化妝品附錄II監(jiān)管,同時刪除附錄III第101條款和附錄V第8條款關于該物質的相關規(guī)定,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除以上物質使用情況發(fā)生變化以外,此次法規(guī)修訂案中仍有以下物質值得關注:
香精過敏原丁苯基甲基丙醛(2-(4-tert-butylbenzyl)propionaldehyde,INCI名ButylphenylMethylpropional,CAS號為80-54-6)被列為禁用物質,并于2022年3月1日起實施。香精生產企業(yè)及化妝品生產企業(yè)需要在生產或使用香精前核查香精中是否存在該成分。
鄰苯二甲酸二異辛酯(Diisooctylphthalate,DIOP,CAS號為27554-26-3)被列為禁用物質。鄰苯類物質容易在指甲油和香水類產品中存在,也是歐盟化妝品召回案例中經(jīng)常出現(xiàn)的高風險物質,相關企業(yè)需要加以關注。
羥甲基甘氨酸鈉(當前受化妝品法規(guī)附錄V第51條款監(jiān)管,為允許使用的防腐劑)是一種甲醛緩釋體型防腐劑,該物質被(EU)2020/1182號歐盟委員會授權條例確定為1B類致癌物質、2類致突變物質?;诖耍舜畏ㄒ?guī)更新將羥甲基甘氨酸鈉(混合物中的可釋放甲醛的最大理論濃度超過0,1%w/w時,無論來源如何)添加至化妝品禁用物質清單監(jiān)管,并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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