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MIC正式發(fā)布了第11/2020/TT-BTTTT號通告,以取代第05/2019/TT-BTTTT號通告-關于MIC型式認證和合格聲明產(chǎn)品清單的規(guī)定。新的通告將于2020年7月1日開始生效,該通告將與MIC越南最近出臺的幾項新的國家技術法規(guī)以及通告10/2020/TT-BTTTT一起生效。
突出特點:
1、更新新出臺的國家技術法規(guī)QCVN 86:2019/BTTTT和QCVN 119:2019/BTTTT。QCVN 86:2019/BTTTT取代QCVN 86:2015/BTTTT和QCVN 18:2014/BTTTT,并作為2G/3G/4G LTE終端設備的EMC要求。
2、增加了第五代蜂窩網(wǎng)絡(5G)中使用的終端設備、基站和中繼器。QCVN 47:2015/BTTTT和QCVN 18:2014/BTTTT暫時作為5G設備的RF要求,直到MIC出臺專門針對5G設備的國家技術規(guī)范。
3、將無線感應環(huán)路充電器、遙測儀、MISC和MITS設備、60GHz頻段無線電接入設備、海上船舶上使用的雷達、數(shù)字圖像傳輸設備從附件一移至附件二。這些設備將只在強制性合格申報計劃下進行。
4、部分SRD的詳述描述和HS編碼讓清單更清晰。有源RFID標簽(帶電源)被列入RFID產(chǎn)品組,無源RFID標簽仍被豁免。
5、詳述用于自動收費系統(tǒng)的RFID讀寫器和RFID標簽(工作在920-923MHz頻段,射頻功率可超過500mW ERP),以解決目前這些產(chǎn)品經(jīng)常發(fā)生的清關問題。
6、由于某些原因,允許部分國家可以免檢特定技術規(guī)定的測試項目。
該類測試項目的相關成本較高,測試時間較長(QCVN 101:2016/TT-BTTTT對鋰電池性能的要求)。
QCVN本身的要求不是很清楚(QCVN 101:2016/TT-BTTTT第2.6.2.7項)。
當?shù)貙嶒炇疫€不能對一些具體的測試項目進行測試(QCVN 63:2013/BTTTT中關于DVB-T的要求或者是一些適用于海上設備的國家技術法規(guī))。
7、2020年7月1日之前已簽發(fā)的所有型式認可證書和合格驗收通知書,會繼續(xù)保持其有效期,直到期滿或新的適用技術法規(guī)生效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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