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REACH法規(guī)關注的一大重點,高度關注物質(SVHC)候選清單自REACH生效至今經(jīng)歷了多次更新。2017年7月7日,歐盟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將一項新物質(PFHxS)加入SVHC候選清單,至此SVHC候選清單已增加至174項物質。此外,對現(xiàn)有的SVHC候選物質BPA、BBP、DEHP、DBP和DIBP增加內分泌干擾屬性。
第十七批SVHC候選物質
物質名稱 | EC No. / CAS No. | 可能應用 |
全氟己烷-1-磺酸及其鹽 Perfluorohexane-1-sulphonic acid and its salts (PFHxS) | 206-587-1/355-46-4 | 增塑劑、潤滑劑、表面活性劑、潤濕劑、緩蝕劑和滅火泡沫 |
如果投放歐盟市場的"物品"類產(chǎn)品中含有濃度>0.1%的任意一種SVHC候選物質,歐盟生產(chǎn)商或進口商應履行REACH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告知、通報等義務:在收到消費者咨詢時,需在45天之內將相關信息提供給消費者;含量>0.1%且該物質進入歐盟的總量>1噸/年時,歐盟生產(chǎn)商或進口商必須先向ECHA進行通報,產(chǎn)品方可在歐盟市場銷售。"物質或混合物"類產(chǎn)品(如涂料、油墨等)若含有SVHC候選物質,則生產(chǎn)廠商應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(SDS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