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 通報成員:坦桑尼亞 |
2. | 負責機構:坦桑尼亞標準局 |
3. |
通報依據的條款:[X] 2.9.2,[ ] 2.10.1,[ ] 5.6.2,[ ] 5.7.1
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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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 覆蓋的產品:外科口罩;藥品(HS 30); 醫(yī)院設備(ICS 11.140)。
ICS:[{"uid":"11.140"}] HS:[{"uid":"30"}] |
5. |
通報標題:DTZS 1691:2018公路車輛自動傳動液(ATF)-規(guī)范頁數:6 使用語言:英語 鏈接網址: |
6. | 內容簡述: 本坦桑尼亞標準草案規(guī)定了外科口罩的性能要求、取樣和測試方法,旨在限制在手術部門和其它醫(yī)療服務機構進行外科手術期間,傳染病從工作人員向患者的傳播,(在某些情況下)反之亦然,也有類似要求。 本坦桑尼亞標準草案不適用于專門用于保護員工個人的口罩。 |
7. | 目的和理由: 質消費者信息、標簽; 保護環(huán)境; 質量要求。 |
8. | 相關文件: ?TZS 4舍入數值 ?TDC 9(6787)P1紡織品-評估外科口罩細菌過濾效率的方法。 |
9. |
擬批準日期:
2020年12月 擬生效日期: 批準之后6個月 |
10. |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: 通報之后60天 |
11. |
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:
[ ] 國家通報機構
[ 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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