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 通報成員:美國 |
2. | 負責機構(gòu):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|
3. |
通報依據(jù)的條款:[X] 2.9.2,[ ] 2.10.1,[ ] 5.6.2,[ ] 5.7.1
通報依據(jù)的條款其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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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 覆蓋的產(chǎn)品:車頂安全裝置
ICS:[{"uid":"43.040.01"}] HS:[] |
5. |
通報標題:聯(lián)邦汽車安全標準;車頂安全裝置頁數(shù):32 使用語言:英語 鏈接網(wǎng)址: |
6. | 內(nèi)容簡述:管理局計劃提高轎車、輕型多用途車、卡車、公共汽車的頂部安全裝置的標準。此計劃將加大頂部安全裝置的最低高度要求,增加限制后仰的條件,即:人的頭部到安全裝置的距離。此計劃還將對頂部安全裝置的要求擴展到車后外部指定的座椅位置,對頂部安全裝置提出新的強度要求,限制頂部安全裝置的空當大小。另外,它將調(diào)整動力柔量試驗,修正試驗步驟。 |
7. | 目的和理由:提高頂部安全裝置在追尾事件中的防護能力。 |
8. | 相關文件: 如果被采納,將刊登在聯(lián)邦記錄中的2001年1月4日 66 FR 968;49 CFR 第571部分 |
9. |
擬批準日期:
擬生效日期: 待定 |
10. |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: 2001/03/05 |
11. |
文本可從以下機構(gòu)得到:
[ ] 國家通報機構(gòu)
[ 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(gòu)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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