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 通報成員:泰國 |
2. | 負責機構:公共衛(wèi)生部食品和藥品管理局 |
3. |
通報依據的條款:[X] 2.9.2,[ ] 2.10.1,[ ] 5.6.2,[ ] 5.7.1
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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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 覆蓋的產品:普通飲料
ICS:[{"uid":"67.160.01"},{"uid":"99.001"}] HS:[{"uid":"2202"}] |
5. |
通報標題:公共衛(wèi)生部公告(No…),B.E.2543 (2000) 封閉容器裝飲料頁數:5 使用語言:泰語 鏈接網址: |
6. | 內容簡述:取消日期為9月7日的B.E.2524(1981)的公共衛(wèi)生部公告(No.62),B.E.2524 (1981) 封閉容器裝飲料, 和日期為12月12日B.E.2542 (1999)的公共衛(wèi)生部公告(No.180),B.E.2542 (1999) 封閉容器裝飲料(No.2) 。良好生產守則將運用于封閉裝飲料的生產。另外,此部長級公告規(guī)定如下條款:(1) 飲料分類: (a) 二氧化碳水或加氧水; (b) 包含水果,植物或蔬菜的飲料,或由水果,植物或蔬菜制成的飲料,加入或沒加入二氧化碳或氧; ? 包含或由混合物 |
7. | 目的和理由:保護消費者 |
8. | 相關文件: 當公告通過后會刊登的出版物:政府公報 |
9. |
擬批準日期:
2000/09/19 擬生效日期: 待定 |
10. |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: WTO信息通告后60天 |
11. |
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:
[ ] 國家通報機構
[ 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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