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 通報成員:日本 |
2. | 負責機構: [ ] 國家通報機構[X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 |
3. | 覆蓋的產(chǎn)品: |
4. |
可能受影響的地區(qū)或國家:
[ ] 所有貿(mào)易伙伴[ ] 特定地區(qū)或國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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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通報標題:食品衛(wèi)生法食品、食品添加劑等規(guī)范標準修訂(農(nóng)用化學殘留標準修訂)使用語言: 頁數(shù): 鏈接網(wǎng)址: |
6. | 內(nèi)容簡述:本補遺發(fā)布是為了修改“以上未列出的商品將適用0.01 ppm的統(tǒng)一限值”的注釋。2025年5月19日G/SPS/N/JPN/1339通報的附件中的描述如下:“非0.01 ppm的一律限值,而是食品不得含有任何抗生素或化學合成物質(zhì)的規(guī)定將適用于上述未列出最大殘留限量的商品,因為該物質(zhì)被認為是抗生素或化學合成抗菌物質(zhì)?!?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5/SPS/JPN/25_04790_00_e.pdf |
7. |
目的和理由:
[ ] 食品安全[ ] 動物健康[ ] 植物保護[ ] 保護人類免受動/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[ ]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
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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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?如有,指出標準:
[ ] 食品法典委員會(例如: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)[ ] 世界動物衛(wèi)生組織(OIE)(例如:陸生或水生動物衛(wèi)生法典,章節(jié)號)[ ]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(例如:ISPM N°)[ ] 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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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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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擬批準日期:
擬公布日期: |
11. |
擬生效日期:
[ ] 公布日后6個月,及/或(年月日):[ ] 貿(mào)易促進措施:
|
12. |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: |
13. |
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:
|
14. |
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:
[ ] 國家通報機構[X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日本咨詢點外交部經(jīng)濟局國際貿(mào)易處傳真:+(81 3)5501 8343電子郵件:enquirymofa.go.j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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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日本代表團的要求, 發(fā)送2025-07-23如下信息: 食品衛(wèi)生法食品、食品添加劑等規(guī)范標準修訂(農(nóng)用化學殘留標準修訂)
本補遺發(fā)布是為了修改“以上未列出的商品將適用0.01 ppm的統(tǒng)一限值”的注釋。2025年5月19日G/SPS/N/JPN/1339通報的附件中的描述如下:“非0.01 ppm的一律限值,而是食品不得含有任何抗生素或化學合成物質(zhì)的規(guī)定將適用于上述未列出最大殘留限量的商品,因為該物質(zhì)被認為是抗生素或化學合成抗菌物質(zhì)?!?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5/SPS/JPN/25_04790_00_e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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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補遺通報涉及: 評議期:(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(chǎn)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,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,通常至少為60天。 其它情況,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,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(nèi)的評議期。) |
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: |
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:
[ ] 國家通報機構[X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日本咨詢點外交部經(jīng)濟局國際貿(mào)易處傳真:+(81 3)5501 8343電子郵件:enquirymofa.go.j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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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補遺發(fā)布是為了修改“以上未列出的商品將適用0.01 ppm的統(tǒng)一限值”的注釋。2025年5月19日G/SPS/N/JPN/1339通報的附件中的描述如下:“非0.01 ppm的一律限值,而是食品不得含有任何抗生素或化學合成物質(zhì)的規(guī)定將適用于上述未列出最大殘留限量的商品,因為該物質(zhì)被認為是抗生素或化學合成抗菌物質(zhì)?!?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5/SPS/JPN/25_04790_00_e.pdf |
1. | 通報成員:日本 |
2. | 負責機構: [ ] 國家通報機構[X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 |
3. | 覆蓋的產(chǎn)品: |
4. |
可能受影響的地區(qū)或國家:
[ ] 所有貿(mào)易伙伴[ ] 特定地區(qū)或國家
|
5. |
通報標題:食品衛(wèi)生法食品、食品添加劑等規(guī)范標準修訂(農(nóng)用化學殘留標準修訂)頁數(shù): 使用語言: 鏈接網(wǎng)址: |
6. | 內(nèi)容簡述:本補遺發(fā)布是為了修改“以上未列出的商品將適用0.01 ppm的統(tǒng)一限值”的注釋。2025年5月19日G/SPS/N/JPN/1339通報的附件中的描述如下:“非0.01 ppm的一律限值,而是食品不得含有任何抗生素或化學合成物質(zhì)的規(guī)定將適用于上述未列出最大殘留限量的商品,因為該物質(zhì)被認為是抗生素或化學合成抗菌物質(zhì)?!?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5/SPS/JPN/25_04790_00_e.pdf |
7. |
目的和理由:
[ ] 食品安全[ ] 動物健康[ ] 植物保護[ ] 保護人類免受動/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[ ]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
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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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 緊急事件的性質(zhì)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: |
9. |
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?如有,指出標準:
[ ] 食品法典委員會(例如: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)[ ] 世界動物衛(wèi)生組織(OIE)(例如:陸生或水生動物衛(wèi)生法典,章節(jié)號)[ ]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(例如:ISPM N°)[ ] 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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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:
|
11. |
擬批準日期:
擬公布日期: |
12. |
擬生效日期:
[ ] 公布日后6個月,及/或(年月日):[ ] 貿(mào)易促進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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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 |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: |
14. |
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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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 |
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:
[ ] 國家通報機構[X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日本咨詢點外交部經(jīng)濟局國際貿(mào)易處傳真:+(81 3)5501 8343電子郵件:enquirymofa.go.j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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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日本代表團的要求, 發(fā)送2025-07-23如下信息: |
通報標題:食品衛(wèi)生法食品、食品添加劑等規(guī)范標準修訂(農(nóng)用化學殘留標準修訂) |
內(nèi)容簡述:
本補遺發(fā)布是為了修改“以上未列出的商品將適用0.01 ppm的統(tǒng)一限值”的注釋。2025年5月19日G/SPS/N/JPN/1339通報的附件中的描述如下:“非0.01 ppm的一律限值,而是食品不得含有任何抗生素或化學合成物質(zhì)的規(guī)定將適用于上述未列出最大殘留限量的商品,因為該物質(zhì)被認為是抗生素或化學合成抗菌物質(zhì)?!?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5/SPS/JPN/25_04790_00_e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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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補遺通報涉及: 評議期:(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(chǎn)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,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,通常至少為60天。 其它情況,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,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(nèi)的評議期。) |
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: |
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:
[ ] 國家通報機構[X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日本咨詢點外交部經(jīng)濟局國際貿(mào)易處傳真:+(81 3)5501 8343電子郵件:enquirymofa.go.j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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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日本代表團的要求, 發(fā)送2025-07-23如下信息: |
通報標題:食品衛(wèi)生法食品、食品添加劑等規(guī)范標準修訂(農(nóng)用化學殘留標準修訂) |
本補遺發(fā)布是為了修改“以上未列出的商品將適用0.01 ppm的統(tǒng)一限值”的注釋。2025年5月19日G/SPS/N/JPN/1339通報的附件中的描述如下:“非0.01 ppm的一律限值,而是食品不得含有任何抗生素或化學合成物質(zhì)的規(guī)定將適用于上述未列出最大殘留限量的商品,因為該物質(zhì)被認為是抗生素或化學合成抗菌物質(zhì)。”.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5/SPS/JPN/25_04790_00_e.pdf |
該補遺通報涉及: 評議期:(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(chǎn)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,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,通常至少為60天。 其它情況,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,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(nèi)的評議期。) |
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: |
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:
[ ] 國家通報機構[X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日本咨詢點外交部經(jīng)濟局國際貿(mào)易處傳真:+(81 3)5501 8343電子郵件:enquirymofa.go.j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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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 通報成員:日本 |
2. |
通報標題:食品衛(wèi)生法食品、食品添加劑等規(guī)范標準修訂(農(nóng)用化學殘留標準修訂)使用語言: 頁數(shù): 鏈接網(wǎng)址: |
3. | 相關方:[ ] 國家通報機構[X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 |
4. | 覆蓋的產(chǎn)品: |
5. | 等效性承認的確定以及任何相關程序或法規(guī)生效的日期(年/月/日): [ ] 公布日后6個月,及/或(年月日):[ ] 貿(mào)易促進措施: |
6. | 內(nèi)容簡述:本補遺發(fā)布是為了修改“以上未列出的商品將適用0.01 ppm的統(tǒng)一限值”的注釋。2025年5月19日G/SPS/N/JPN/1339通報的附件中的描述如下:“非0.01 ppm的一律限值,而是食品不得含有任何抗生素或化學合成物質(zhì)的規(guī)定將適用于上述未列出最大殘留限量的商品,因為該物質(zhì)被認為是抗生素或化學合成抗菌物質(zhì)?!?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5/SPS/JPN/25_04790_00_e.pdf |
7. |
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:
[ ] 國家通報機構[X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日本咨詢點外交部經(jīng)濟局國際貿(mào)易處傳真:+(81 3)5501 8343電子郵件:enquirymofa.go.j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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