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 通報成員:美國 |
2. | 負責機構:聯(lián)邦汽車運輸安全管理局(FMCSA)、交通部(DOT)[2247] 指定處理有關通報的意見的機構或當局的名稱和地址(包括電話和傳真號碼、電子郵件和網(wǎng)站地址,如果有)如果與上述不同,應注明:請將意見提交至:美國WTO TBT咨詢點,電子郵件:usatbtep@nist.gov |
3. |
通報依據(jù)的條款:[X] 2.9.2[ ] 2.10.1[ ] 5.6.2[ ] 5.7.1[ ] 3.2[ ] 7.2
通報依據(jù)的條款其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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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 覆蓋的產(chǎn)品:半掛車和掛車上的逆反射板;照明、信號和警告裝置(ICS編碼:43.040.20);商用車(ICS編碼:43.080)
ICS:[{"uid":"43.080,43.040.20"}] HS:[] |
5. |
通報標題:安全運行所必需的零件和附件;半掛車和掛車上的逆反射板;頁數(shù):5 使用語言:英語 鏈接網(wǎng)址: |
6. | 內(nèi)容簡述:法規(guī)制定提案通告——美國聯(lián)邦汽車運輸安全管理局(FMCSA)擬撤銷針對1993年12月1日前生產(chǎn)的半掛車和掛車的反光標識要求。該日期是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(NHTSA)制定的掛車制造商可視性規(guī)則的生效日期。此項改裝要求最初由聯(lián)邦公路管理局(FHWA)于1999年3月31日采納,規(guī)定從事州際運輸?shù)钠嚦羞\人必須為1993年12月1日前制造、總寬度≥2032毫米(80英寸)且總重量≥4536千克(10001磅)的半掛車和掛車的側面及尾部加裝反光帶或反光裝置。鑒于NHTSA相關要求實施已逾三十年,F(xiàn)MCSA認為目前美國公路上使用的大多數(shù)掛車均為1993年后生產(chǎn),此項改裝規(guī)定已無必要。本次提案將刪除過時的法規(guī)條文,同時不會影響行車安全。 |
7. | 目的和理由:節(jié)省成本及提高生產(chǎn)力 |
8. | 相關文件: 90聯(lián)邦公報(FR)22926,2025年5月30日;聯(lián)邦法規(guī)(CFR)第49篇第393部分:https://www.govinfo.gov/content/pkg/FR-2025-05-30/html/2025-09705.htmhttps://www.govinfo.gov/content/pkg/FR-2025-05-30/pdf/2025-09705.pdf本擬議規(guī)則制定通知的案卷號為FMCSA-2025-0108。摘要文件夾可在https://www.regulations.gov/docket昲?愱晣???社??※湞江癰彴昴摣?????晥??晣有??撿?????耀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