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 通報成員:馬拉維 |
2. | 負責機構:馬拉維標準局指定處理有關通報意見的機構或當局的名稱和地址(包括電話和傳真號碼、電子郵件和網(wǎng)站地址,如果有)如果與上述內(nèi)容不同,則應注明:DirectorGeneralMalawiBureauofStandardsp.OBox946BlantyreMalawi電話:+265887376444傳真:+2651870756電子郵件:info@mbsmw.org |
3. |
通報依據(jù)的條款:2.9.2[X],2.10.1[ ],5.6.2[ ],5.7.1[ ],3.2[ ],7.2[ ],
通報依據(jù)的條款其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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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 覆蓋的產(chǎn)品:有機復合溶劑及稀釋劑,其他未列明或未包括的;配制的脫漆劑(HS編碼:3814);油漆和清漆(ICS編碼:87.040)HS編碼:3814??ICS編碼:87.040
ICS: HS: |
5. |
通報標題:DMS382-2:2024,油漆稀釋劑—規(guī)范—第2部分:樹脂基自動修補漆用稀釋劑;頁數(shù):4 使用語言:英語 鏈接網(wǎng)址: |
6. | 內(nèi)容簡述:本馬拉維標準草案規(guī)定了合成樹脂基汽車修補漆用稀釋劑的要求、取樣和試驗方法 |
7. | 目的和理由:消費者信息、標簽;防止欺詐行為和保護消費者;質(zhì)量要求;減少貿(mào)易壁壘,促進貿(mào)易 |
8. | 相關文件: MS283,油漆和清漆-總鉛的測定-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MS722,用于最終消費者的預包裝貨物的標簽、展示和廣告MS891,油漆和清漆-油漆顏色的目視比較MS1042,油漆、清漆和油漆和清漆的原材料-取樣MS2191-1,油漆和清漆-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(VOC)和/或半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(SVOC)含量的測定-第1部分:VOC測定的重量法MS2191-2,油漆和清漆-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(VOC)和/或半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(SVOC)含量的測定-第2部分:氣相色譜法ISO1523,閃點的測定。閉杯平衡法ISO2811(所有部分),油漆和清漆。密度的測定ISO16000,室內(nèi)空氣。第28部分,使用試驗箱測定建筑產(chǎn)品的氣味排放ASTMD86,常壓下石油產(chǎn)品蒸餾的標準試驗方法ASTMD1613,油漆、清漆、清漆和相關產(chǎn)品中使用的揮發(fā)性溶劑和化學中間體酸度的標準試驗方法 |
9. |
擬批準日期:
待定 擬生效日期: 待定 |
10. |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:通報后60天 |
11. |
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:
[ ]國家通報機構[X]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馬拉維標準局局長SP.OBox946BlantyreMalawi電話:+265887376444傳真:+2651870756電子郵件:info@mbsmw.orghttps://members.wto.org/crnattachments/2025/TBT/MWI/25_03820_00_e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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