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 通報成員:韓國 |
2. | 負責機構:建筑運輸部(MOCT) |
3. |
通報依據(jù)的條款:[X] 2.9.2,[ ] 2.10.1,[ ] 5.6.2,[ ] 5.7.1
通報依據(jù)的條款其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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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 覆蓋的產品:機動車輛
ICS:[{"uid":"43."}] HS:[{"uid":"87"}] |
5. |
通報標題:韓國機動車輛安全標準(KMVSS)修正提案頁數(shù): 使用語言:可獲得韓語版 鏈接網(wǎng)址: |
6. | 內容簡述:在韓國機動車輛安全標準(KMVSS)中將做出如下修訂: 1. 加強總重不超過7.5噸的卡車和特種車輛后反射鏡的反射性能,以及形狀和附著方法的多樣化(與ECE R76相協(xié)調,擬生效日期:2007年1月1日)。 2. 對于額定座位量不超過11人的公共汽車,至少應當在駕駛員座位和前排乘客座位周圍配備一個滅火器(擬生效日期:2008年1月1日)。 3. 安全氣囊警示標簽上的符號顏色和形狀應當清晰易懂(在頒布之后3個月生效)。 4. 將門鎖和門保持件的標準與全球技術法規(guī)相協(xié)調(由汽車標準全球協(xié)調論壇協(xié)定批準的GTR No.1)。 - 后門的新標準。 - 將拉門的測試標準增強到鉸鏈門標準的水平。 |
7. | 目的和理由:命令提高安全標準,并與國際安全標準相協(xié)調 |
8. | 相關文件: |
9. |
擬批準日期:
2006年6月或之后 擬生效日期: 2006年6月或之后 |
10. |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: 2006/04/30 |
11. |
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:
[ ] 國家通報機構
[ ] 國家咨詢點,或其他機構的聯(lián)系地址、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(如能提供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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